中新網11月11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進行離任審計工作。目前,對赤峰市的審計已經開始,對鄂爾多斯市和牙克石市、烏拉特後旗3個試點單位的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離任審計工作正在成立審計組,制定審計實施方案,並於11月上旬陸續進駐現場實施審計。
  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一項改革措施。自治區成立了專門領導小組,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同時成立了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水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6個課題工作組,細化了分工和任務,結合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分別到國土資源廳、煤炭工業局、林業廳、水利廳、環保廳、農牧業廳6個單位就土地、礦產、水、森林、草原等資源管理和監測評估情況進行了調研,瞭解掌握了相關資源的基本情況,並起草了土地、礦產、水、森林、草原、生態環境6個方面的審計初步方案,確定了試點審計對象。  (原標題:內蒙古對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進行離任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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