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21日判決今年2月2日舉行的國會選舉無裝潢效,並要求選委會和看守政府商議重新選舉的日期。
  憲法法院當天以景觀設計6:3的票數判決國會選舉無效,理由是選舉投票沒能在同一天舉行。
  國會選舉在今年2月2日舉行。由於反政府示威者干擾,南部8個府的28個選區無候選人註冊,因此這些選區沒能在當天舉行投票。看守政府原本希威剛隨身碟望4月份在這些選區進行補投,但一直未能與選委會達成一致。
  泰國法政大學法律專業講師吉迪邦認為這一選舉餐飲設備過程不公平,因此向憲法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選舉無效。
  選舉被判無效後,按照憲法規定,選委會和看裝潢守政府應商議新的選舉日期,再次舉行選舉。
  泰國選舉委員會委員頌猜21日表示,憲法法院判決2月2日國會選舉無效並不能平息當前的政局動蕩。
  頌猜說,選舉被判無效可能會使支持政府的“反獨裁民主聯盟”(“紅衫軍”)無法接受。此外,反政府的“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也將堅持要求先改革後大選。即便舉行新的選舉,反政府示威者也將繼續游行、干擾選舉過程。
  反政府集會領導人、“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秘書長素貼在20日晚的集會舞臺上說,如果憲法法院判決2月2日選舉無效,他將很高興,但他也不會允許新的選舉順利舉行。反政府示威者將發起全國範圍的示威抵制新的選舉。
  曾抵制2月2日國會選舉的反對黨民主黨當天已經明確表示將繼續抵制新的選舉。民主黨發言人差瓦儂說,民主黨堅持在國家改革開始實施之前不應舉行國會選舉,即便重新舉行國會選舉,他們也不會參加,而將繼續抵制選舉。
  據新華社  (原標題:泰國2月國會選舉被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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